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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、第一副主任, 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刘茂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
        日前,经山东省委批准,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、第一副主任,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刘茂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  经查,刘茂德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;违背组织原则,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;违反廉洁纪律,利用职权要求下属企业无偿提供劳务;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;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、规划审批、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  刘茂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刘茂德开除党籍处分;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威海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